退役士兵养老保险费补缴工作具体事项
2020-08-03
省直有关参保单位:
为切实做好省直参保单位部分退役士兵养老保险费补缴工作,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补缴任务,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信息提交途径
(一)退役士兵补缴本单位(行业)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后的断缴、欠费时间段养老保险费的,可通过单位网厅业务办理系统,提交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盖章的《退役士兵信息审核表》进行办理。因单位上报人数多,上传影像资料暂时有困难的,可随后补传。
(二)退役士兵在本单位(行业)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前被安置到本单位工作的,工龄有中断,需补缴待安置期之后至本单位参加工作之前时间段的,可到省社保中心业务办理大厅现场提交办理(转自郑州社保代缴);亦可协调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其网络设备和省社保中心提供的工号提交办理。
二、加大力度加快进度
从现在起,各参保单位要组织人员,加班加点,昼夜不休,录入一人、提交一人。省社保中心工作人员日夜值守,接到参保单位提交的申请补缴信息后,即刻办理补缴业务。
三、合力落实费用缴纳
根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提议及省社会保险中心主要领导指示,为加快部分退役士兵养老保险费补缴工作,请各省直参保单位主动与本单位社保缴费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取得联系,按照社保经办机构制定的部分退役士兵养老保险费补缴计划,合力做好费用缴纳工作。
四、提高站位高度重视
解决部分退役士兵养老保险问题,是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单位要以战时状态,执行战时纪律,立即组织人员争分夺秒工作,确保按时完成补缴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