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河南省社会保险业务办理时间的通知
2020-09-29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直管县(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省中心各处室:
自2020年10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收统支。为切实做好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每月初的第一个工作日生成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用款计划工作,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10月1日起,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上月的最后一个自然日前,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完成当月各种社会保险(企业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征缴计划、拨付计划以及结算计划的制定和过月工作。每月1日至25日,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 河南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申报社会保险业务,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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