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离职当月社保缴费基数该如何确定?
2020-12-08
职工离职当月工作未满全月,社保缴费基数该如何确定?
职工离职当月工作未满全月的,缴费基数按该职工当月实际工资性收入核定。当月实际工资性收入低于本市社保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照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核定转自郑州社保代缴。目前本市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为4927元/月。在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也可以按照全月工资性收入作为月缴费基数。
举个例子,A员工20日从原单位离职了,她当月的实际工资性收入是5000元,高于本市社保缴费基数下限的4927元/月。所以,原单位应按照5000元的基数为她缴纳离职当月的社保费。在A员工和原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原单位也可以将全月工资性收入作为月缴费基数为A员工缴纳社保。
离职了,当月缴费情况显示“视同缴费”,这是什么情况?
一些参保人员比较关心自己的社保缴纳情况,离职后尽快打印了“参保个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却发现单子上离职当月的社保缴费情况显示“视同缴费”。这是什么情况呢?别着急!本市社保费采取隔月扣款记账的方式,当月的社保费将在次月扣款,在没有记账前明细显示为“视同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