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郑州市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公告
2021-10-08
各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我市工伤预防工作重点,经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建筑施工业、采矿业等四个行业为2022年度郑州市工伤预防重点领域。
我市行政区域内各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可根据2022年度郑州市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做好2022年度工伤预防项目的编制申报工作。
联系电话:67885719,邮箱:zzsgsbxc@126.com
郑州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
2021年9月28日
附件:2022年度郑州市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
凡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合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转自郑州社保代缴、具有良好社会信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相关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均可申报。
企业规模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执行。
二、项目内容
工伤预防费用于下列项目的支出:
(一)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宣传。主要用于对用人单位、职工和社会公众开展的工伤事故、职业病预防知识和相关政策宣传活动,包括媒体宣传、公益广告、知识竞赛、宣传品制作或购买、工伤预防安全展示等。
(二)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培训。主要用于对用人单位、职工和社会公众进行工伤预防知识、政策、技能、案例培训和相关资料制作、购买等。
(三)法律、法规规定用于工伤预防的其他费用。
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10月30日前,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根据我市确定的年度工伤预防重点领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向市人社行政部门申报;注册地在县(市)的企业向注册地人社行政部门申报,于10月30日前汇总上报至市人社行政部门。
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培训项目的预算编制参照《郑州市财政局、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市直机头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郑财行〔2017〕8号)规定执行。
(二)项目初审。工伤预防项目申报结束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工伤预防专家对申报单位提交的可行性报告、实施方案等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参加工伤预防项目遴选。
(三)项目确定。从我市工伤预防专家库中抽取一定数量的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参加遴选的工伤预防项目提出评审意见。结合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和工伤保险工作重点及年度工伤预防费预算等情况,根据专家评委会的评审意见,工伤预防联席会议统筹研究确定纳入年度计划的工伤预防项目。
(四)项目实施。纳入年度计划的工伤预防实施项目,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直接实施的,应当与市社会保险中心签订服务协议;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的,应当参照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规定的程序,选择具备相应条件的社会、经济组织以及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工伤预防服务,并与其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签订的服务协议应及时到市社会保险中心备案。
(五)项目评估。对于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等直接实施的项目,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转自郑州社保代理第三方中介机构或聘请相关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形成验收报告;对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的,由提出项目的单位或部门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第三方中介机构或聘请相关专家等适当方式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形成评估验收报告,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四、申报材料
(一)相关部门批准的登记(注册)证;
(二)《郑州市工伤预防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
(三)工伤预防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见附件2);
(四)关于工伤预防项目费用测算的说明(见附件3);
(五)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资格声明材料(见附件4);
(六)申报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开展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信息技术等材料;
(七)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其他事项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0日。
申报项目时,可登录河南省政务服务网→郑州市→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工伤预防项目申报。也可以将规定的材料(一式五份)报送至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同时把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规定的邮箱。申报单位可自行制作PPT时等演示资料,以备会审时使用。
申报相关事宜可咨询我局工伤保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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