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再发警告: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将向单位
2020-07-03
一、员工拟定了放弃社保声明,单位还需要缴纳?
需要。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雷打不动的义务。员工自愿起草或签订放弃社保的协议,本身就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所以协议无效。
缴纳社保一事,用人单位不能看员工的意愿,无论怎么约定,只要没有按规定缴纳,即为违法行为。
二、员工申请把社保换成现金,再直接交给员工可以吗?
不可以。
这属于无效行为,因为社保不是完全直接上交给个人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意思就是,劳动者也有缴纳社保的义务,同样不得无视,但凡行政部门查实,企业与个人均会受到处罚。
三、我不自愿,但是“被自愿”了,该怎么办?
若发生公司强制不缴社保,并逼迫员工签相关证明的话,员工可以到当地的人社局咨询投诉。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84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转自郑州社保代缴公司),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并且,就算有企业强制员工签订放弃社保协议,这也是无效且违法的,最后企业依法处理,照样需要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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