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河南亚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主营业务:人力资源外包,劳务派遣,社保代缴,招聘流程外包,灵活用工等。

亚创企服
专业的人力资源公司
灵活用工,招聘流程外包,劳务派遣,社保代缴
18037460350
18625587260
劳务派遣公司

亚创企服浅谈发生工伤的待遇及赔偿标准

2020-07-28
 
(1) 发生工伤的职工享受下列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根据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9%,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转自郑州社保代缴公司)。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5)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享受的待遇。
 
根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的规定,本规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a.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b.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 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c. 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d. 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e. 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f. 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g.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以上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上述第(1)项、第(2)项规定的待遇。
 
企业如果不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一是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为由,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二是一旦劳动者发生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的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因此,我们建议用人单位一定要按照当地规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这样一旦发生工伤,就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想了解更多郑州社保代缴,劳务派遣,灵活用工,劳务外包,单工伤,雇主责任险,人力资源外包等相关内容,就快来咨询我们吧。
 
可点击“在线咨询”线上直接与客服沟通,或者拨打电话:18037460350
 
服务咨询
0371-63381413

个人客服:1803746035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8:00

企业客服:18625587260

客服邮箱:jiaxingzero@163.com

关注亚创企服
关注亚创企服

豫公网安备 410197020027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