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劳务派遣提醒广大毕业生要注意这些招聘陷
2020-08-14
入职需要交押金
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会遇到一些要求新入职员工交押金的情况,有的说是服装押金,有的是培训押金,还有的说是风险押金,并且规定不干满多久押金就不退。
HR提醒:求职者一旦遇到这样的单位,要懂得拒绝,因为收取劳动者押金是违法的。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用人单位利用自己的地位,会把劳动者的月工资扣除一部分作为押金,防止员工跳槽,直到年底才能补发。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劳动监管部门反映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约定试用期过长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关于试用期,《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所以对于一些没有明确要求试用期期限的、约定试用期过长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应该理智选择,或者勇敢拒绝。另外,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既不能多次约定,也不能延长试用期。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转自郑州劳务派遣,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报酬约定不明
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报酬是其中的必备条款,而劳动报酬就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约定劳动报酬的方式各个公司不同,可以不约定具体的金额,但是工资数额和计算方法应由劳动双方协商一致,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基本工资应该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仅约定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比较笼统,这实际上等于没做任何规定,还有的用人单位约定“每月暂时领取基本工资,年底根据员工工作表现考核决定具体工资数目”,这样但容易引发劳动者的不满,甚至有克扣工资的嫌疑。劳动报酬约定不明会容易引起争议,所以为避免纠纷,应明确劳动报酬金额或计酬办法为妥。用人单位违法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讨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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